星期日, 4月 16, 2006

永遠的永遠
















永遠?是距離?還是時間?如果是距離,那他有多遠呢?如果是時間,那他有多久呢?但,也許 不是。    
『我會永遠的愛著你的』這個永遠你懂嗎?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說過:『時間是相對的』沒有東西 是是絕對的,就像討論真實一樣,你能保證你的認知是對的嗎? 而如果時間是相對的,『永遠』到底有 多久呢?世界滅亡的那天??這太可笑了! 時間的盡頭??這存在嗎? 也許所謂的永遠是指到死亡的
那一剎那吧?可以是人類的壽命來看,也只不過能活到一百歲吧?受否會太短了?? 不?也許還會更短,也許會更加渺小呢?因為所謂的永遠,只不過是人們心中所擁有的記憶,而這又該怎麼說呢? 所謂永 遠要的是對一個對象,並定出一個『定義』,而這個定義可以有許多種,如:我會永遠愛著你、人們將永 遠記得你、這將會是永傳千史的故事。而這個定義,必須有『受定義的人』還有『遵守定義的人』,這就 像是訂契約一樣,雙方接受著一定的束縛,而這個束縛即是『永遠』。     
這樣解釋還是很模糊,其實『永遠』並沒有那麼偉大,只不過他卻是那麼的微妙,而且總是在人
們的心中,我把我還沒解釋的『時間』定義一下吧,但,就如同我說的,永遠不是一種時間,硬要形容的話,是一種感覺,再明確一點就是『記憶』,拿個例子來說好了,每個人小時後因該都有自己最最最喜歡 的玩具吧,想看看,你還記得嗎,也許是個娃娃?是一隻恐龍玩偶?你想起來了,這是『記憶』你還記得,你再想想看你國小一年級班導的名子嗎?如果想起來,這又是一種『記憶』,而這又和永遠有什麼關係呢? 我說過,時間是相對,也許你想起你小時後的玩具也許沒有,但這對『這件事』是所謂的永遠,你 對你所喜歡的人說『我會永遠的喜歡你』,當他還活著的時候你是擁有他的,而當他死了呢?難道就無法 愛著他嗎?當然不,而你所深愛著的是『回憶』中的她,直到你死的那一刻即是如此,這就是永遠,而永 遠並不是得等到死的那一刻才是永遠,因為人所處在的位置,並不是在追逐著永遠,而是站在永遠的位置,『這是你曾經說過的話阿!』『才沒有,我根本不記得了』,這件事確實存在著,你的確說過那句話,可是,『對你而言』就好像是不存在般的,這就是永遠長短,由『有』到『無』,而永遠是只存在自我的 ,永遠是內心的記憶,是自我的,也許別人擁有你所曾擁有的記憶,但那是屬於他的,並不是屬於你的, 而對他而言,那只不過是內心的一段還『存在』的記憶,一個能再繼續的『永遠』,因為我說過『人所處 在的位置,並不是追求永遠的起點,而是站在永遠的位置』。    
「起初之要五秒鐘就能想起來的,逐漸並成十秒、變成三十秒、變成一分鐘。就像黃昏的影子一樣逐漸拉長。而中就被細目吸進黑暗中去。」「如今我也明白,他之所以會請求”不要忘記我”的原因了。當然直子是知道的。搭知道在我心中有關他的記憶種有一天會足見淡化下去。因此他才會不得不那樣要求 我。『請永遠不要忘記我。記得我曾經存在過。』」這是村上春樹書中所提到的話,也許這就是『永遠』 的宿命”行成”所有東西都將會成為永遠的,而永遠,並不是『忘了』,而是『失去』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這次是從倉庫裡翻出來的文章,都快發霉的說(笑),
這是我高三的時候的作品的說,那時候也可以說是我腦內思考達到高峰的時候吧,
想一想,還挺可笑的,那時候真的什麼都趕寫耶....(笑)

還有...關於這次的圖...說實在,找不到比較貼切的圖
要是以前的話都會有:『阿就是那張圖』的感覺,不過現在就是少了些什麼,所以勒,歡迎大家踴躍報名『永遠』主題圖片阿= =+(推卸責任中) Posted by Picasa

沒有留言:

In My Heart

我有想傳達的話語
我有想傳達的對象
能仰賴的只有語言的力量
於是我要扮演
寫詩吧,寫給他
施以只有我和他才能理解的語言的咒紋
散播到「世界」上吧!

-W.B葉慈